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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份海事热点问题

2015/8/21 14:23:47

香港空气污染管制新规正式实施
2015年7月1日起,香港海事部门发布的《空气污染管制(远洋船舶)(停泊期间所用燃油 泊期间所用燃油)规例》(以下称“规例”)正式生效所有停靠香港的远洋船舶在禁制期间必须使用合规格燃油。任何在禁制期间使用不合规格燃油的远洋船舶,根据《规例》构成犯罪。涉事船长及船舶所有人有可能遭受检控,一经定罪,可处以最高 200,000 港币的罚款及监禁 6 个月。  


《厦门水域船舶定限制》和《厦门水域船舶报告制》正式实施
2015年7月1日起,中国海事局发布的《厦门水域船舶定限制》和《厦门水域船舶报告制》正式实施。 五万吨级及以上船舶或吃水大于12.5米的船舶应使用深水航路进出厦门湾港区。深水航路作为厦门港的“高速通道”,有望在保障大船航行安全,缩短船舶进出港口必要时间,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船舶通航效率以及规范厦门水域的航行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伊朗制裁将逐渐解禁
2015年7月14日,英法德三国和中美俄三方与伊朗达成JCPOA(Joint Comprehensive Plan of Action),旨在确保伊朗核项目将永久用于和平目的以换取解除制裁。JCPOA决议将重新开放伊朗国际贸易,消除2009年以来不断增加的有关贸易、能源、保险及金融方面的限制。虽然具体的解禁时间表很难预测,但是,可以明确,有关石油、石化产品、天然气的禁止/限制运输将逐渐取消,同时与之相关的保险与再保险服务之禁令亦将逐步废止。


OW Bunker破产案最新进展
2015年7月14日,英国高等法院对OW Bunkers破产案发布了一个“试诉”。这次判决认为OW Bunker/ING不需满足《货物买卖法》第49节的要求,即卖家必须在燃油所有权已经转让给买家的情况下才能提出索偿。因此,在普通法下,OW Bunker/ING可以为追偿燃油欠款提出控告。随着合约供货商OW Bunker/ING可以起诉船东/买家要求赔偿,加上实际供油商可在其他法制下索求,船东/买家将可能遭受到双重索偿(双重索偿在英国法下是不允许的)。这个裁决将促使OW Bunker/ING采取更积极进取的行动。同时,法院已准许可以就这裁决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印尼农业部颁布谷物类货物进口的临时性禁令
2015年7月23日起,印尼农业部签发的禁止谷物类货物(corn)进口的临时性禁令正式生效。对于此次禁令的原因,官方表示是为了调查印尼持续大量的进口谷物而非选择本国谷物的原因。对于此次禁令的时间,官方并未给出明确答复,仅仅表示不会持续太久,直至其调查清楚原因,并会再次开放进口。


货物液化问题再次引发关注
今年菲律宾从6月23日起开始进入雨季,加上近日在中国南海出现的狂风暴雨天气,海上风大浪急,极易造成易液化货物形成自由液面,引起船舶倾斜、沉没等事故。7月份,UK保赔协会接获一起菲律宾苏里高镍矿液化事故,货物液化问题再次引发关注。